• 点中了

    2007-02-19


    被点名了。开博客以来第一次。规则我不写了,太麻烦了哦。

    四个题目:1,公交车功略。2,给我( )否则免谈。3,那些(  )教我的事。4(  )你叫我如何是好。

    我的题目:宁锦伦你叫我如何是好!

    很奇怪的四个命题,哪个都不太想写,还有居然有什么公交车功略。。。想来想去还是写这个题目,可我怎么把题目写下来感觉自己现在有点精神分裂?人的潜意识是很玄妙的,比如说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心理阴影,有心理障碍,有抑郁症,精神分裂之类的,可不自觉地会往这些这些方面靠,比如当这个题目被我很自然的写出来,我才发现。

    我其实是个既想要这个又想要那个,既想当这个也相当那个,既想成为这个也想成为那个的人。说实话,我真的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弃,我以前最头疼的事情是放弃,现在是选择。其实选择就是放弃,这意味着我肯定要放弃一样。我可能已经习惯,也可能我根本就没的选择,可我从来不会妥协,不会让步,必须要让自己感觉到有的选才安心。其实,有人很了解我这些。

    我不知道该拿自己自己怎么办?我的这个特性表现在很多很多方面,从最简单的玩游戏就是这个样子。可能,我的心太大了,可能,我的欲望太强了,可能,我现在太浮躁了。很可怕,就这段时间,我开始从新审视自己,开始从新认识面对自己,也开始有点怀疑自己,你能不能行?也许根本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如何”是“好”?呵呵,至少现在在我眼中的自己,不管成什么样子,都不能算是“好”,不管如何都是徒劳的,我现在发现,我可能该去信点什么东西,比如宗教之类的,要不然,我肯定被这无休止的欲望烦到脑爆炸!

    不点别人的名了。

  • 费迪南的哥哥是个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在英伦三岛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重要的是他在加迪夫这里象征着英岛最高荣誉的殿堂中获得了胜利,征服了这最权威也最悠久的神权。费迪南死之前留给弟弟一句话:“一个伟大的战士,最骄傲的就是站在战斗的最后一刻。”费迪南记住了哥哥临终前的话并不断的磨练自己,壮大军队,有一天他来到了英岛最神圣的地方—加迪夫,等待他和他的军队的是一个王国的神权统治和一群身披红盔的军队,红盔的首领叫杰拉德。

    在英岛上到处都有杰拉德的传说,因为他的传奇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大魔法师,可在现实社会中怎么会有魔法这种东西存在呢?传说毕竟是传说,既有非真实性也有真实性,要不然大家也都不会这样去评价一个看似平凡的男人。有些老者说,他们曾经亲眼看到过杰拉德仅用一己之力便摧毁了一支军队,他的手臂在一瞬之间变成了又长又宽的紫色浓雾,所触及到的地方没有生还。伟大的战士费迪南传说就是死在了他的手上,可他的弟弟并不相信这样的传说,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多么的强大,年轻的杰拉德肯定不是哥哥的对手,不过这也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费迪南的死因和杰拉德的传说都同样的神秘。

    加迪夫,一片绿色和富庶的大陆,象征着和平永恒象征着英岛上至高无上的神权。继承伟大战士之魂的费迪南和神秘而强大的杰拉德将会为此堵上自己的性命和尊严。

    战争开始了,蓝色和红色的碰撞,撕毁一切的力量。费迪南显示出和他哥哥一样的勇猛,红盔在他蓝色的剑光下崩溃,丢盔卸甲的红色战士一个接一个倒下,不过,红盔中还有一个人,杰拉德。他并没有想像中的神秘,此时的他也已经遍体鳞伤,呼吸沉重,传说在这时让人们看到他的可能性,我们还没有习惯不可思议的历史,这次历史将和神奇同出同入。杰拉德的周围泛起了紫雾,浓密的紫雾就象来自地狱的锁命蝙蝠一样疯狂的袭击了费迪南的军队,战事在这一瞬间被逆转。

    费迪南记住了哥哥临终前的话,他也作到了,作为一名伟大的战士他战斗到了最后,当他所有的部队倒下的时候,他依然屹立,作为一名战士,这,已经足够。

    后记:写这篇文字的想法比较奇怪,奇怪的在于把不应该写成主角的人写成了主角,把本是事件主角的人过分妖魔化,不过也没关系了,有句话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拿给大家分享,可能不会触动什么,不过这句话会经常在我们生活的不经意间浮现出来。“生活中总有些事情让你激动的泪流满面。”

  • 1个月,在我看来是很长的一个时间段,1个闲置的月,在我看来就有点长的可怕。我们用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工作,娱乐。我喜欢一个格言:努力工作,拼命玩!

    做事情也好,做死了疯玩也好,我都享受那种纯粹彻底的感觉,当这些都只能是一点点,一遍遍模式化的触及,那我会觉得非常不满,感觉浪费那个生命,阿~

    前两天和哥们儿们做了件相当疯狂的事情,到现在还回味那种感觉。其实我一直都在回味和哥们儿们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日子,这可不,写道这里,我不自觉地笑了。

    用我母亲对我20年来的了解和观察,她认为我适合2个职业,一个是探员,就是侦查员,香港警匪片里到处都是。还有一个就是律师,前者我持保留意见,因为我对那种偏危险的职业还是不愿意投入太多,觉得好警察不一定善终。后者我还是比较赞同,倒不是觉得自己对法律条文多感兴趣或是觉得自己有跟n寸不烂舌头,只是律师的工作状态让我欣赏。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固定的受益人群,今天赚黑方的钱,明天就赚白方的钱,永远不会觉得腻,想给自己放假就放手不接案子,只要自己饿不死,休息一辈子都行。想赚钱了就好好搞,多搞些那种风险投资的案子,自己代理,然后狂赚个几百万,真的,当律师会成百万富翁的,相信我,千万悬点。

    可能我现在对生活就是这么一种态度,闲阿,你就让我闲死吧,忙啊。最好累死我,玩啊,最好让我疯死。但我不要一样的,我不要天天上班然后按月拿工资,这辈子就等着送礼升值然后拿到养老金,不要!~!

    就像女人,呵呵最好可以让我多换几个不同的女人,不过我不要骗别人,不要恶心别人,我只要真诚的对别人,我需要女人,不过只受理情人业务,来者一般不拒,除了个别条件的,条件不说,嘿嘿~

    一只小小小小鸟翅膀要硬,就要飞,飞的话肯定不在家门口,也不在别人家门口。

  • 昨天看了小星在今年夏天博里的一篇文章。看完之后很佩服他的勇气,因为写的都是真话,而且很透彻。很多的时候自己在面对显示器却写不出自己真正想说的话,因为觉得有些话不能说的太明白,所以就留下了很多不知所云的话,呵呵,看来看去,别人差不多也是这样的。难道我们就这么伪善么?

    说真话说假话在生活中都很正常,可在自己的领域,自己的空间,博客,却不能一吐为快呢,却还要有所顾忌,多多少少让人感觉到不爽。毕竟还是要写给别人看的。总不能把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一面统统写出来吧,可为什么不能呢。

    幼稚到成熟可能会毁掉原本很美好的东西,比如我们都从看不起成年人的圆滑事故到自己慢慢的成年。现在感觉自己就像在这中间的交叉点,或者说不上不下,或者说拼命挣扎。但怎么说也还是要挣扎一下。

  • 胜负未分

    2006-12-09

    先跟大家说,这不是励志文章。

    最近在补习多款游戏,其中一个就是大名鼎鼎《恶魔城》系列在GBA上的第2款作品--白夜协奏曲。之前我通了该系列的第3作--晓月圆舞曲。白夜在地图完成度刚到10%的时候就出现了死神,挥舞圣鞭,没几下死神就不在了,希望他会在后面等着我。想到它标志性的大镰刀就让人又兴奋又恐怖。

    原来在玩晓月的时候,是我第一次与死神会面,之后就是与它旷日持久的战斗,死神,神如其名,高攻高防高血量高MANA,时不时出的即死更是让人恐怖到极点。我不知道跟它交手了多少次,每一次都败下阵来,那段时间很受折磨,每一次面对它,就好像说,哈哈,你见死神了,没戏了,安息吧。但每一次又习惯似的来到它面前,感觉自己就像个踩不死的小强....和它的战斗确实有点像和生活的战斗,没有哪一款游戏的boss可以让我在面对他之前先研究出招时机,躲避策略等等这些问题,没有哪一个boss可以让我连续1一个月对他的所有攻击方式,输出,受身进行详细研究,没有哪一个boss可以让我和它对战的每一秒都提心吊胆....

    玩游戏不是简单的控制个小人,打死几个怪物,救出几个公主那么简单的。对阵强力boss时的紧迫感,挫败感,以及不服输的念头都爽极了。那次对阵死神的游戏中,它最后的死,完全在不经意间。有一次我近乎完美的闪避和另它窒息的攻击,死神,死了。虽然在此之前我也能够做出这样的表演,最后我觉得它是被累死的。

    那个游戏的最终boss我现在没有一点印象,因为更本不惊打,要不就没有魄力。像死神这样的对手,真是很爽,虽然我知道我跟他的悬殊有多大,虽然我知道他那强到逆天的变态大招,但我们每个玩游戏人都有一样最最无敌的东西,就是你可以一遍一遍的重来,如果你没有放弃的话,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你的对手,包括死神。

    PSP版《极-魔界村》被人称为自虐游戏,因为这个游戏太难,太折磨玩家的心理承受能力,因为那种挫败感会让投入的人精神崩溃。这个游戏当我打到最终boss的门口时,系统提示交出一路过关收到的戒指,我拿到了2枚,交出。系统提示要交出24枚,然后直接把我送回第一关,从新游戏...就是说,想见到最终boss就必须把这个变态的游戏通关12次!!!放心叻,我会在将来的某一个时刻砍下魔龙的长颈。它的失败是注定的。

    幻魔空间----据说有9999层,一层死掉就重来,怪物全食鬼难难度下的状态,《鬼舞者》最高游戏难度模式

    魔人必死----DANTE MUST DIE!主人公的状态全为初始状态,一般玩家这次模式下撑不过10分钟,所以得名。《鬼泣》最高游戏难度模式

    以上两个地方我都没去过,想去,想去

  • 上次在新浪开博客是因为黄的“解说门”事件。人们都是渴望交流的,要不然在qq空间里的文章也足够承载我的心情。早在以前就有建立博客的打算,但还是太懒,不过魔羯一旦想清楚了一件事就一定会去做,只是早晚问题。

    火焰和海水,两种永远不可能相容的元素,其实我们也很难说水的威力就大过火,两者只是不容,你看水把火扑灭了,水去哪儿了?好像也没有胜利吧,就看谁的成分更大。

    这个博客会有很多我的“激情”也会有很多“消沉”。这些元素不知道能不能都传到每一个看过,路过这里的人,但,这里不会是水火相融后的残垣。